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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讯 (记者姚进)为完善保险公司资本补足机制,希望和规范资本工具创意,提升保险公司资本管理水平,中国保监会近日草拟了《保险公司资本补足管理办法(印发稿)》(以下全称《办法》)。《办法》中所称之为资本补足,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股东投放、盈利累积、发售债务性资本工具和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等方式减少实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的不道德。《办法》认为,保险公司可以采行多种方式补足实际资本,还包括但不仅限于: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存留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非传统再保险等。同时,保险公司发售各类资本工具,保险公司与股份人不得有下列不道德:保险公司通过借款、外汇市场及股份股份人发售或掌控的权益工具或债务工具等方式向股份人获取资金,股份保险公司发售的资本工具;保险公司通过向股份人获取借贷或其他增信措施使股份人提供资金,股份保险公司发售的资本工具;股份人通过发售信托计划、银行借款等方式提供资金,股份保险公司发售的资本工具;股份人通过其他方式用于或变相用于保险公司的资金股份保险公司发售的资本工具。
此外,《办法》还对于资本工具的发售条件和发售额度分别展开了规定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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